预备党员需要参加民主评议,但存在以下限制和注意事项:
一、参与资格与基本权利
必须参加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享有同等权利,包括参与民主评议的权利。
无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在民主评议中不能参与表决正式党员的等次评定,但可进行自我评价、互评及接受其他党员的监督。
二、评议内容与方式
评议内容
包括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三个环节,需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和《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特殊标注要求
若测评表中包含预备党员姓名,需特别注明“预备党员不评定等次”。
三、表彰与处理差异
不参与评优
预备党员因未取得正式党员资格,不宜评为优秀党员,但可通过口头表扬、推荐先进等方式获得认可。
组织处置依据
若预备党员在评议中表现不合格,支部可对其批评教育、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资格,但需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四、总结
预备党员参与民主评议是党内民主生活的重要环节,既是权利也是义务。通过这一过程,预备党员可接受组织考察,同时促进与其他党员的交流与学习。需注意自身权利边界,重点在自我提升和接受教育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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