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考试病历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内容真实,书写及时
病历必须客观地、真实地反映病情和诊疗经过,不能臆想和虚构。
内容应来源于认真仔细的问诊、全面细致的体格检查、辩证而客观的分析和正确科学的判断。
病历应按各种文件完成时间的要求及时书写。门(急)诊病历及时书写,入院记录应于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危急病人的病历应及时完成,因抢救危急病人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
格式规范,项目完整
病历具有特定的格式,临床医师必须按规定格式进行书写。例如: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有其特定的格式。人院记录格式分为传统式入院记录和表格式入院记录两种,两者记录的格式和项目基本上是一致的。
各种表格栏内必须按项认真填写,无内容者画“/”或“一”。每张记录用纸均须完整填写眉栏(病人姓名、住院号、科别、床号)及页码,以避免与其他病人混淆。
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各种检查报告单应分门别类按日期顺序整理好归入病历。
表述准确,用词恰当
要运用规范的汉语和汉字书写病历,要使用通用的医学词汇和术语,力求精练、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资质合规,严格审阅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由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书写并签名,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所书写病历的责任。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审查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清晰记录修改的内容、时间并签名。
上级医师审核签名应在署名医师的左侧,并以斜线相隔。
其他注意事项
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操作考试病历的书写既符合规范,又能真实反映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