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专升本考试录取规则综合如下:
一、录取原则
统一组织与分数优先 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专业计划与合格线
各高校根据招生计划划线,考生需达到专业综合成绩(含统考科目和加试科目)及专业合格线才能被录取。部分高校可设定专业录取合格线,未达线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流程与规则
分阶段录取
- 常规志愿录取: 按招生计划分专业录取,参考人数≥计划数1.5倍按计划录取,不足则参考其他专业录取率综合确定录取率。 - 补录与追加计划
同分考生处理 - 若出现同分考生且招生简章未明确排序规则,高校可申请追加计划,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调整录取名单。
- 部分高校在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大学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特殊群体政策
- 脱贫家庭毕业生: 录取率不低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统一排序录取,未达标可追加计划。 - 退役士兵考生
- 免试生:录取工作在普通招考前进行,按专项计划录取。
三、录取时间与公示
时间安排
- 报名与资格审核:
- 录取工作:普通类计划原则上5月底前完成,免试计划4月上旬完成。
结果公示
拟录取名单需公示不少于7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注意事项
各高校需在招生简章中明确专业录取规则(如加分科目、排序依据等);
脱贫家庭考生需关注本专业专项计划指标。
以上规则综合了2022-2024年湖南省专升本考试政策,具体以当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