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试生源地的填写需根据考生实际情况,以户籍所在地为准,并结合学籍和户籍变动情况综合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主要指考生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通常精确到地级市一级(如重庆市渝中区、河南省焦作市)。
多次高考考生以最后一次为准
若考生在不同户籍地参加过多次高考,需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作为生源地。
户籍迁出后保持不变
考生高考后户籍迁出(如升学、就业),生源地仍以高考时户籍地为准,但需注意部分特殊院校或单位可能要求更新。
二、特殊情况处理
户籍迁入未办理迁出手续
若高考时户籍迁入但未办理迁出手续,仍以原户籍地为准。
异地就读高中考生
高中阶段在异地就读(如集体户口)的考生,生源地仍为原户籍所在地,而非就读地。
户籍迁出后就业或升学
- 若户籍迁出后到外地工作或继续升学,需在相关材料中更新户籍地址(如户口迁移证明)。
- 部分院校可能要求提供户籍迁出证明,否则仍以高考时户籍地为准。
三、填写规范
格式要求: 需完整填写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划名称,确保与户籍登记信息一致。 变更申请
四、注意事项
政策差异:
部分省份对生源地有特殊政策(如专项计划、强基计划),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材料审核:
高校录取时将核验生源地信息,填写错误可能导致录取失败或影响奖助学金资格。
综上,考生应优先以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若存在户籍变动,需根据最新政策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