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分数计算方式根据考试类型和职位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非专业科目考试职位
综合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50%) + (申论成绩 × 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科目权重比例合成。
专业科目考试职位
根据专业科目类型,综合成绩由以下部分组成: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40%-50%)
- 专业科目考试(30%-40%)
- 面试成绩(10%-20%)
具体比例根据职位要求确定。
二、具体职位类型示例
常规公务员职位
综合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50%) + (申论 × 50%)
例如:某职位综合成绩 = 90×0.5 + 85×0.5 = 87.5。
公安专业科目职位
综合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40%) + (申论 × 30%) + (公安专业科目 × 30%) × 50% + 面试成绩 × 50%
例如:某职位综合成绩 = 95×0.4 + 88×0.3 + 92×0.3 + 85×0.5 = 88.3。
村(社区)干部专项职位
综合成绩 = 综合知识测试 × 50% + 面试成绩 × 50%
例如:某职位综合成绩 = 80×0.5 + 90×0.5 = 85。
三、注意事项
成绩计算时间
笔试成绩按试卷完成时间统计,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成绩查询方式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常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
特殊职位调整
外语等特殊职位可能调整科目权重,例如某年份专业科目占2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25%。
以上计算方式综合了历年官方文件及主流机构(如中公、华图)的解读,考生需以当年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