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美术艺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综合成绩构成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等专业采用 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的计分模式,具体公式为:
$$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 \times 50\% + 专业成绩 \times \frac{750}{300} \times 50\%
$$
即:
$$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 \times 0.5 + 专业成绩 \times 1.25
$$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二、分科说明
美术与设计类 - 考试科目:素描/速写(100分)、色彩(100分),总分为300分。
- 例如:某考生文化成绩600分,专业成绩240分,则综合成绩为:
$$
600 \times 0.5 + 240 \times 1.25 = 300 + 300 = 600 \text{分}
$$。
音乐类
- 考试科目: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总分为300分。
舞蹈类
- 考试科目:舞蹈基本功(100分)、舞蹈表演(120分)、舞蹈即兴(30分),总分为300分。
表(导)演类
-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与舞蹈类相同。
三、其他说明
文化成绩: 包含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的总成绩(满分700分)。 专业成绩
注意事项:部分年份或专业可能对政策性加分有额外说明,需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最新政策及近年计算规则,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