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面试科目设置根据学历层次和学科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划分如下: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
科目设置:不分科目 ,所有考生均需考察通用能力(如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
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科目设置:分 10-11个科目(不同地区可能有差异),常见包括:
语文、数学、英语
社会、科学、体育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等。
新增科目:部分地区将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纳入面试要求。
三、中学教师资格面试
(一)普通中学(初中/高中)
科目设置:分 18个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完全一致,包括:
语文、数学、英语
物理、化学、生物
思想品德、历史、地理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
新增科目:部分年份将日语、俄语纳入面试要求。
(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
科目设置:与普通高中相同,分 18个科目。
四、其他说明
中职专业课教师:
面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专业选报,具体由当地教育局规定。
面试程序:
通常包括结构化面试(回答问题)、试讲(10-20分钟)、答辩等环节,以考察教学设计、课堂管理及专业知识。
地区差异:
部分省份可能对科目设置或面试内容有所调整,建议考生以当地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文件,具体以考生报名时所在省份的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