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小学生的考试形式和安排如下:
考试形式
日常考试:属于教学过程中的诊断性考试,包括学科单元测验和随堂检测等,每科每个单元最多进行一次测验。
期末考试:每学期组织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放假前一周,试题由市教研究室提供样题。
考试内容和科目
考试科目:一二年级不进行书面测试,三至五年级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
考查科目: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
考试方式
鼓励采用纸笔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实验操作、听力测试、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
日常考试可分项目、分层级、分批次进行,结合过程诊断、反馈与期末考试。
考试命题要求
命题要科学反映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
命题要紧扣教材,着重考查学生“双基”达标情况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管理
学校由教导处安排组织统一考试,各学科平时考核可由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负责。
统一考试要认真命题、组考、制卷、阅卷,保证质量。
考场规则
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不能自行调换座位。
考生答题前需在试卷指定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有关项目,如所在学校、班级、姓名、考号等。
考生只能携带与考试有关的文具进入考场,一律用蓝色、黑色墨水钢笔、圆珠笔、答卷,字迹要工整清楚。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独立答卷,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抄袭他人答案、冒名顶替或换卷。
成绩评定
学期期末成绩的评定不能只注重对最终学习结果的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含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等)也应成为学习评价的重要依据。
期末考试成绩占50%,期中考试成绩占30%,平时成绩(含小考、课堂提问、作业、实验及平时表现等)占20%。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学生能够在全面、多样的考试环境中展示自己的实际水平,同时也有助于教师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从而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