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试调档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调档前准备
确认调档时机 考试合格并进入政审、体检环节后,需在单位开具调档函前完成所有手续。
材料准备
身份证、报到证、调档函(需单位盖章);
原单位同意调档的书面证明(部分流程要求)。
档案状态确认
确认档案是否完整,若存在缺失需提前补全(如激活或重新建档)。
二、调档流程
开具调档函
由原单位人事部门根据调档申请开具,需包含考生姓名、考入单位信息及教育局章;
若单位未及时开具,可联系教育局或原单位催促。
提交调档申请
携带调档函、身份证、报到证到原单位人事部门提交申请;
部分流程需原学校校长签字同意。
档案转出
原单位审核通过后,档案通过邮寄或现场交接方式转至新单位;
邮寄时需在调档函中注明新单位接收地址。
新单位接收档案
新单位人事部门收到档案后,需在有效期内完成档案解封、分类及入职手续。
三、注意事项
调档时效性
调档函需在有效期内使用,超期可能导致档案无法转移。
跨地区调档
若调往外地,需提前联系新单位所在地教育局或人事部门协调;
教育局无权直接调档,必须通过单位间转递。
特殊情况处理
档案在个人手中需先存入人才中心激活;
若原单位拒绝调档,可向教育局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常见问题
调档函丢失或过期: 需联系原单位重新开具,或通过教育局介入; 档案材料不完整
建议办理前与原单位及新单位人事部门充分沟通,确保材料齐全,避免因流程问题影响入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