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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考试视力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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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考试视力填写的规范要求,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基本填写规则

视力分类填写

- 裸眼视力:

未佩戴任何眼镜或隐形眼镜时的视力值,正常者填写“5.0”。

- 矫正视力:佩戴眼镜或隐形眼镜后的视力值,需以小数形式填写(如4.5对应近视300°),5.0为标准。

特殊情况说明

- 若存在色盲、散光等眼部问题,需在报名表中特别注明(如“红绿色盲”“散光××度”)。

- 若视力正常但佩戴隐形眼镜,通常需摘除眼镜测量后填写矫正视力。

二、注意事项

数据真实性

- 填写的视力信息必须与体检报告一致,虚报可能导致报名失败或影响录用。

- 若对视力标准有疑问,建议咨询招考单位或当地人事考试机构。

格式要求

- 需同时填写左眼和右眼的视力值,视力框左上角标注“左”,右上角标注“右”。

- 若矫正视力达到5.0,可省略矫正视力一栏。

其他关联信息

- 部分岗位可能要求提供眼科检查报告作为补充材料。

三、示例填写

| 视力类型 | 填写标准 | 示例(近视300°) |

|----------------|----------------|----------------------|

| 裸眼视力 | 5.0| 4.5 |

| 矫正视力 | 5.0| 5.0 |

四、地区差异说明

不同地区对视力要求可能略有差异,例如:

部分岗位要求裸眼视力≥4.8,矫正视力≥5.0;

极少数特殊岗位可能允许一定度数近视(如4.6)。

建议以具体招考公告中的视力表对照表为准,并确保所有信息与体检报告一致。若填写后有疑问,及时联系招考单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