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后的考试模式以"3+1+2"为核心框架,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构成
统一高考科目 - 语文:
150分(必考)
- 数学:120分(必考)
- 外语(含听力):120分(必考,含笔试和听力)
选择性考试科目 - 首选科目:
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
- 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满分100分
二、考试时间安排
整体时间:约3天完成所有考试
每日安排:
上午:语文、数学(各120分钟)
下午:外语(含听力120分钟)、首选科目/再选科目(各75分钟)
三、成绩构成与录取方式
成绩组成 - 统一高考科目:
按原始分计入总成绩(450分)
- 选择性考试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按等级转换分计入总成绩(300分)
- 总成绩:750分(450+300)
录取依据 - 分数优先:
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 专业适配:部分高校根据选考科目组合进行专业限制
四、其他重要说明
英语听力:
实行"一年两考"机制,考生可在1月8日和6月8日参加,取较高成绩计入总成绩
合格考与选择考:
- 合格考(原学业水平考试)覆盖必修科目,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可补考1次
- 选择考成绩当年有效,与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共同构成高校录取依据
命题特点:
- 试卷灵活性增强,注重综合素养与能力考查,如语文增加开放性题目,数学融入实际应用场景
以上信息综合自教育部及各地教育部门的官方文件,具体实施细节可能因省份政策略有差异,建议考生以本省最新招生专业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