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初级会计考试地点的变更规则如下:
一、考试地点的确定原则
属地化原则 - 在职在岗人员需在 工作单位所在地考区
报名;
- 在校学生需在 学籍所在地考区报名。
特殊情况处理
- 跨区考试: 若考生因工作调动、居住地迁移等原因无法在原报名地参加考试,可向 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 考场设置调整:部分省份允许在县一级设置考场,但需经省级机构批准并报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备案。
二、变更流程与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修改
- 若考生在报名期间发现报名地点填写错误,且尚未缴纳报名费,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通过"考生注册信息"模块修改报名点或其他信息。
报名后无法更改
- 报名成功后,考试地点 不可自行更改,所有考生需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地点参加考试。
异地考试要求
- 部分省份允许异地考试,需提供居住证、近2年社保证明或学籍证明等材料,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考试地点由财政部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统一随机安排,考生需以 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若因考场调整影响考试,考生应及时关注省级考试机构发布的通知。
建议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所在省份的考试政策,确保符合条件并按时完成报名。如需进一步确认,可联系当地财政部门或考试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