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是规范国家秘密管理的基本法律,其核心内容涵盖立法宗旨、国家秘密定义、管理体制、保密制度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立法宗旨与基本原则
立法宗旨
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基本原则
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二、国家秘密的定义与范围
定义
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范围
包括国家事务重大决策、国防建设、外交活动、科学技术、国家安全等七类事项。
三、密级划分与期限
密级分类
分为绝密(不超过30年)、机密(不超过20年)、秘密(不超过10年)三级。
保密期限
根据事项性质确定,不能确定的需设定解密条件。
四、管理体制与责任
管理体制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保密工作,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责任主体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公民均需履行保密义务,违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工作要求
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保密检查与宣传教育。
五、法律责任
对泄露、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等行为设定了明确处罚,包括行政处分、刑事处罚及财产赔偿。
六、附则
对保密法的生效日期、术语解释等作出补充说明。
以上内容综合了《保密法》的六章五十三条,涵盖核心条款与关键制度,为维护国家秘密安全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