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证上添加妻子的名字,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必要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结婚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
夫妻双方房产约定书(如适用)
选择办理地点
前往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房产交易核心
提交申请
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缴纳费用
一般需要支付工本费80元、贴花费5元、图表费25元
等待审核与领证
提交材料后,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在大约10个工作日后(包含公众假期),可以返回房管局领取新的房产证,此时房产证上将印刻着夫妻二人的姓名
注意事项:
如果房产是贷款购买的,需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然后再带着证件去办理房产证添加名字的手续
如果双方或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书及经公证的约定书
各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费用和流程可能会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管局或相关部门
通过以上步骤,您就可以顺利在房产证上添加妻子的名字,使房产成为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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