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重名字和姓名字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改名基本条件
年龄要求 未满16周岁需由父母或收养人申请;
16周岁以上需本人申请;
18周岁以上无需他人同意。
合法理由
常见理由包括:
姓名重复或与他人重名影响生活;
姓名存在生僻字、谐音等不便;
改名后更符合个人意愿。
二、所需材料
必备文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改名申请书(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及改名理由)。
辅助证明
学校证明(在校生);
单位证明(在职人员);
居委会证明(无业人员);
收养证(收养关系变更)。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本人或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提交。
审核流程
派出所进行初步审核,可能要求补充说明或调查;
上级公安机关复审通过后,进入制证环节。
制作新证件
完成审核后,派出所会核发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证件作废。
四、注意事项
改名限制
2025年户籍改革后,公民可终身变更姓名,但需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
信息变更影响
改名后需重新办理银行卡、社保、公积金等账户;
学历、工作经历等历史记录可能被更新。
特殊情况处理
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等特殊人群不予办理;
姓氏变更需与出生证明保持一致(如母姓改父姓需双方同意)。
五、办理时效
材料齐全且符合规范时,派出所通常当场办结。
六、其他建议
改名前咨询: 部分地区需提前1-3个月向公安机关报备; 费用说明
心理准备:改名后需适应新身份,部分人建议通过刻名章、广泛使用新名等方式加速适应。
若材料不齐全或流程有误,建议提前联系户籍部门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