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名条件
年龄要求 -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父母或收养人申请;
- 18周岁及以上的成年人可自主申请。
申请材料
- 必备文件: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
- 补充材料:学校证明(学生需提供)、收养证(收养关系变更时)。
二、改名流程
提交申请
- 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政科,填写《变更事项登记表》。
审核环节
- 派出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信息无误后上报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地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办理变更
- 审批通过后,户籍部门会更新户口簿及身份证,备注“曾用名”;
- 新的户口本将重新发放,需及时办理银行、社保等关联证件的更名手续。
三、注意事项
法律时效
- 未满16周岁的孩子需在18周岁前完成更名,超期需重新办理。
改名理由
- 需提供合理理由,如名字谐音、寓意不佳、重名等;
- 改名后需配合公安机关更新所有相关证件。
特殊情况处理
- 学生在校期间需向学校申请变更学籍;
- 改名后若需恢复原户籍信息,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更正证明》。
四、改名后事项
证件更新: 及时更换身份证、银行卡、驾驶证等证件上的姓名; 社保医保
银行账户:通知银行修改账户名称。
以上流程综合了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实际操作要点,建议办理前与当地公安机关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