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龄要求与申请主体
未满18周岁 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办理变更。
18周岁以上
需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二、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
- 原名证明(如毕业证、工作证明、社保卡等)。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单位职工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变更的证明;
- 离异子女需提供父母协议;
- 企业改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企业名证明等。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本人携带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
审核与审批
- 派出所审核材料,可能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本人办理,耗时1周);
- 完成审批流程,一般需10个工作日。
制作新证件
审批通过后,到户籍部门领取新户口本,并申请更换身份证(需缴纳工本费)。
四、注意事项
法律限制
- 更名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若存在未申报户口等违法行为,需先纠正;
- 16周岁以上改名需单位证明,未就业者可向社区居委会申请。
后续事项
- 更名后需在银行、社保、驾驶证等证件上办理变更手续;
- 学生需向学校提交改名证明。
五、特殊情况处理
生僻字或谐音问题: 可咨询公安机关是否允许替换为常用字; 跨省改名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