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名条件
年龄要求:
未满18周岁的公民可自主申请变更姓名,18周岁以上需本人申请。
特殊情况:
包括重名、笔误、收养关系变更等。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及户口簿。
- 已落户儿童:户口簿、身份证。
补充材料
- 离异家庭:父母离婚证(需双方签字或公证)。
- 养养关系: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
- 死亡情况:死亡证明。
- 特殊情况:医院证明(如医学鉴定)、教育或职业需求证明。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父母或监护人携带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填写《户口变更申请表》。
- 表格需包含申请人信息、新名理由及原户籍信息。
审核环节
- 派出所进行现场审查,可能包括家访、与社区或学校沟通。
- 审核通过后,材料上报至公安机关审批。
办理变更
- 审批通过后,户籍部门会重新制作户口簿、身份证及出生证明(部分城市可能免费)。
- 新名字会体现在户籍页“曾用名”栏。
四、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新生儿需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落户手续,之后改名需按流程申请。 - 父母离异:仅需一方同意即可申请; - 收养关系:需提供收养证。 - 医学证明(如重名)需由医院开具; - 改名后需办理医疗保险、银行账户等信息的更新。 五、办理时效 普通流程特殊情况处理:
其他事项: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具体材料及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