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流程
提交申请 - 本人或监护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
-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陪同。
单位或学校证明
- 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证明。
- 在校学生需提交学校准予变更证明。
材料审核
- 公安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身份信息核对、无犯罪记录查询等。
- 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会进行人像、指纹等比对,确保信息准确。
办理新证件
- 审批通过后,公安机关会发放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等待正式身份证制作完成。
- 新户口本将更新新名字。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
- 未成年人: 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父母签字声明 - 特殊情况
- 离异家庭:离婚证及父母协议
- 重名或笔误:无犯罪记录证明
- 艺术或教育需求:相关证明文件
三、办理时效
一般需3个月完成变更登记,具体时间因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四、注意事项
年龄限制
- 未满18周岁需由本人或监护人申请,18周岁以上需本人申请。
- 16周岁后改名需额外公证。
法律约束
- 改名后需承担相应的民事和法律责任,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特殊情况处理
- 离异未协商一致:公安机关可不予受理
- 出生日期更正:需提供《出生证》及原始凭证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确认具体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