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写名字需要根据年龄、原因及程序要求进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年龄与申请主体要求
未满18周岁 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办理变更。
已满18周岁
需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二、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
- 改名理由说明。
- 单位证明(仅限成年人)。
- 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 10指指纹卡及近期1寸照片。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携带材料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审核与审批
- 派出所审核材料,可能要求提供变更理由证明。
- 通过审批后,公安机关会核发《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
制作新证件
- 申请通过后,需等待1-3个月领取新身份证,期间可能需使用临时身份证。
- 原证件(身份证、户口本)作废,需办理新证件。
四、特殊情况说明
父母离异: 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 名字含生僻字
跨省改名:需在迁出地办理变更后,再迁入地户籍机关办理。
五、注意事项
改名后需及时更新银行账户、社保、驾驶证等证件。
部分机构(如银行)可能需3个月以上新证件方可办理业务。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具体材料及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