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宅改公寓名字的问题,根据搜索结果分析,主要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和建筑物更名两种情况,需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一、宅基地使用权变更(适用于农村宅基地)
村委会登记 首先需向所在村委会提交变更申请,需携带申请书、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当地要求的其他材料。
乡镇国土部门审核
村委会审核通过后,材料上报至乡镇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县级国土部门复核
乡镇审核通过后,材料提交至县级国土部门复核,符合条件后颁发新的宅基地使用证,土地证上的名字将变更为新户主姓名。
所需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材料。 办理时效
整个流程通常需20个工作日完成。
二、建筑物更名(适用于城市住宅小区)
建设单位申请
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向市或县地名管理部门提交命名/更名申请,需携带规划用地许可证、申报材料及“建筑物命名/更名审批表”。
部门审核与批准
- 市地名管理部门组织材料审查和实地核实;
- 审批通过后,报市地名委员会领导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书面说明理由。
公告与变更登记
- 完成审批后,建设单位需在《云浮日报》等官方渠道发布公告;
- 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办理不动产登记变更手续,更新建筑物名称。
注意事项
宅基地更名仅涉及土地权益转移,需确保符合土地管理法规;
城市建筑物更名需满足规划要求,且需通过政府公示程序;
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国土或住建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