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档案中的姓名需要通过公安机关办理,并同步更新其他相关证件。以下是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 改名证明:
需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原姓名、现用名及变更原因。
- 身份证:原身份证需保留至新身份证办理完成。
- 户口簿:户口簿需与身份证保持一致。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提交变更申请,说明改名理由。
审核批准
- 派出所审核: 户籍民警审核材料并签署意见,主管所长批准后打印变更更正表。 - 16岁以下人员
更新档案 - 户籍档案:
派出所将新名字存入档案,注明“曾用名”。
- 身份证:需重新办理身份证,确保姓名与户口本一致。
二、特殊情况说明
姓名变更限制 - 姓氏一般不允许修改(如母姓改为父姓需双方同意)。
- 18岁以上需本人申请,16岁以下需监护人陪同。
费用与时间
- 改名本身不收费,但更换身份证需缴纳20元工本费。
- 整个流程通常需10-15个工作日。
三、后续事项
学籍/工作单位更新
- 学籍修改: 需向学校提交户籍证明和派出所更名证明,学校审核后更新学籍档案。 - 工作单位
证件更换
- 学生需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身份证,其他证件(如学生证、银行卡)需到发证机构申请更换。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公安机关依法办理。
提示:
建议提前联系户籍派出所确认具体材料要求,避免遗漏。若涉及跨省变更,需在迁出地办理完户籍变更后再迁移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