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名称侵权的判定主要依据《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商标性使用和混淆可能性两个核心要素进行判断。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一、商标性使用
定义 商标性使用需满足两个条件:
使用行为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使用人未获得商标权人许可。
网络游戏中的体现
显性使用: 直接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如《王者荣耀》与《王者荣耀:荣耀》。 - 隐形使用
二、混淆可能性
核心判断标准 商品/服务相似性:
需判断侵权游戏与注册商标所属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类似,例如两款棋牌类游戏属于同类。 - 公众认知:是否可能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侵权产品与注册商标存在关联,如名称读音、含义相近。
特殊情形 域名侵权:
若将注册商标作为域名使用,并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或服务的电子商务活动,且容易导致公众混淆,则构成侵权。
三、其他考量因素
注册商标的知名度与显著性:
知名品牌或具有较高显著性的商标,其侵权认定标准更严格。2. 主观恶意:若侵权人明知使用注册商标会误导公众,或存在其他侵权故意,则加重责任。3. 抗辩事由:如先使用、在先权利、独立创作等,可能影响侵权认定。
四、侵权行为的后果
民事责任:需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 行政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等。- 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时,可能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罪等刑事处罚。
五、总结
游戏名称侵权的判定需结合具体使用方式、市场环境及公众认知,通过对比分析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及是否导致混淆。建议权利人在游戏开发前进行商标检索,避免因名称相似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