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更改低保户中的名字,需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一、户口本及身份证变更
办理户口本变更
携带新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证窗口申请变更。若原身份证存在书写错误,可现场更正。
更新身份证信息
变更完成后,需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信息的更新手续,确保身份证与户口本信息一致。
二、低保信息变更
准备申请材料
- 新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 若涉及非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当地民政部门(如乡镇民政所或县级民政局)。部分地区需通过社会救助系统在线提交。
审核与调整
- 民政部门将核实家庭收入、财产等低保资格,必要时重新核定;
- 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更新低保户信息。
三、其他注意事项
社保账户同步更新
需携带变更材料到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信息变更,确保养老金、医疗救助等权益不受影响;
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户籍信息完全一致,避免因信息差异导致审核不通过;
办理时效
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四、特殊情况处理
未成年人变更
若变更人为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如父母)共同申请,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
户主变更
户主去世需重新核定家庭收入和人口,按新户主身份重新申请低保。
通过以上步骤,可依法完成低保户姓名的变更。若遇到部门推诿,可向上级民政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