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贷款期房加名字的问题,需根据房产是否已办理抵押及贷款状态分情况处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贷款未还清的情况
银行同意加名 首需联系贷款银行申请解除抵押或出具同意变更所有权的书面文件。部分银行可能直接拒绝此类申请,需通过其他方式(如再贷款)解决。
结清贷款并注销抵押
按揭房需还清全部贷款后,携带房贷结清证明、房产证、他项权证等材料至房屋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注销完成后,可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加名。
二、贷款已还清的情况
直接办理加名
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房屋交易中心提交材料并办理加名手续。
需支付约110元手续费(公积金贷款加100元,组合贷款加200元),办理周期约20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银行流程复杂
银行对二次抵押或变更产权人审核严格,通常不会直接同意加名,需通过再贷款等复杂流程。
费用明细
除110元基础手续费外,公积金贷款需额外100元,组合贷款需200元,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时间周期
全部流程需20个工作日左右,期间需配合银行及房产管理部门的审核。
四、补充说明
无贷房产: 加名流程更简单,直接提交三证即可办理。 法律保障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及银行,了解最新政策及费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