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烟草专卖许可证上法人名称的变更需通过重新申领许可证完成,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变更流程
准备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 变更登记申请书(需注明原法人姓名及新法人姓名)
-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 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原烟草专卖许可证
- 变更原因说明(如公司章程修改等)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当地烟草专卖局窗口提交申请,填写完整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审核与发证
烟草专卖局将审核材料,通常需5-1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费用并领取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二、注意事项
无需单独变更许可证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需重新申领,无法单独变更。
原许可证作废
变更后原许可证将作废,需及时交回烟草专卖局。
特殊情况处理
- 若企业名称变更涉及工商登记变更,需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若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 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人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其他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人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综上,变更烟草证法人名称需通过重新申领许可证完成,需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办理周期一般为5-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