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饭店执照名称需通过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注销原营业执照
提交注销申请 原经营者需携带旧营业执照正副本、身份证复印件至发证工商所办理注销登记。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办理税务注销
- 携带税盘、身份证、公章至国税/地税大厅办理税盘注销,并结清税款。
完成工商注销
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指定代表证明等材料,工商所审核通过后收回原执照并核发注销登记通知书。
二、新营业执照办理
名称核准
- 确定新名称后,需向工商局提交《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及新名称字号。
- 部分省市支持线上核名,通过后进入线下办理流程。
提交新住所证明
提供新经营场所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需≥1年)。
材料审核与领取
工商所审核通过后,携带新营业执照申请表、身份证、住所证明等材料领取新执照。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两证合一执照: 若原执照为“两证合一”,需先办理清税证明;若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无需。 个体工商户特殊处理
变更后事项:需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到税务部门变更税务登记证,并更新银行账户信息。
四、办理时效
整个流程通常需 1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部门,确认最新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