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名称的变更,需根据具体行政程序和医院性质进行操作。以下是综合相关信息后的说明:
一、一般性医院改名流程
名称核准 首需向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新名称申请,需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且名称需与医疗机构类别、等级及诊疗范围相符合。
材料准备
需提交的材料通常包括:
《医疗机构名称变更申请书》;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营业执照;
医院章程;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如适用);
地址证明文件等。
审批流程
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办理新的营业执照。
二、兵团医院特殊说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作为具有特殊背景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其名称变更可能涉及更复杂的审批流程:
兵团系统管理: 需兵团系统内部审核批准,通常需兵团后勤(联勤)部门及卫健委双重审批; 历史沿革
三、注意事项
名称唯一性:
新名称需在区域内唯一,避免与现有医疗机构重复;
资金要求:
普通医院改名无需巨额资金投入,但特殊背景医院可能涉及系统内资源调配;
信息更新:
改名后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网站、宣传材料等全渠道更新名称。
建议直接联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管理部门或当地卫健委,获取最新政策及具体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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