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变更地址名字需要通过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变更地址(非更名)
材料准备 需提交身份证、原房产证、地名办地址证明(派出所开具)等材料。
办理流程
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房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
完成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变更登记。
二、变更名字(更名)
材料准备
基础材料:身份证、原房产证、户口簿;
补充材料:
结婚证或离婚证;
房产税完税证明、社保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法院判决书等权属变更文件(如赠与、继承)。
办理流程
买卖/赠与更名: 提交购房合同、过户协议等; 继承/法院判决更名
房管局审核材料,通过后办理过户手续,新产权证将寄送至新业主户籍地或房管局。
三、办理时效
地址变更需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
更名需在权属证书有效期内办理。
四、注意事项
不动产登记实行属地管辖原则,需在房屋所在地办理;
1998年1月1日前领取的房产证,需在房屋验(换)证时一并办理地址变更。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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