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需根据房产持有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条件
房产共有权人同意 需由房产所有人(或共有人)共同申请,单方无法单独办理。
房产状态要求
- 有贷款需先结清贷款并解除抵押;
- 未办理房产证需先完成购房合同变更。
二、办理方式
配偶加名(无贷款/婚后房产)
- 直接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
- 部分城市需房产无贷款,否则需结清尾款。
亲属加名(如父母、子女)
- 需通过赠与或买卖方式办理;
- 继承不属于可加名情形。
非直系血源关系加名
- 必须通过买卖或赠与办理。
三、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 补充材料
四、办理流程
结清贷款(如有) 需向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提交申请
携带材料至房地产交易中心预检窗口办理。
缴纳费用
- 住宅:100元(配图费20元+登记费80元);
- 非住宅:570元。
产权变更
完成过户更名后,新房产证将添加指定人员姓名。
五、注意事项
税费承担: 无贷款:仅需工本费; 有贷款:需承担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 份额说明
多人共有的房产需额外说明份额(如平均分配50%);
特殊情况:
遗产继承需公证后办理;
权利人改名需单方申请变更名称。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具体流程和费用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