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证件名字需根据年龄、原因及身份类型,通过不同流程办理。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中国公民更换身份证名字的流程
申请材料准备 - 基本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
-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 单位证明(机关、团体、学校等)
- 无犯罪记录证明(18岁以上)
- 收养证明(收养关系变更)
- 离婚证明(父母离异且16岁以下子女改姓)
提交申请 -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提交材料,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审核流程
- 派出所审核材料,必要时向公安机关索取补充证明
- 完成3级审批(派出所、县公安机关、上一级公安机关)。
领取新证件
- 审批通过后,领取新身份证,原身份证作废。若需护照,可同步申请更换。
二、土耳其护照改名的特殊流程
改名限制
- 仅能改为土耳其语姓名,且全名需符合土耳其命名规则。
所需文件
- 更名申请书、土耳其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居住许可(如适用)、结婚证(因婚姻改名)、宗教机构证明(因宗教原因)或法院判决书。
办理时效
- 可同步提交入籍申请,或护照到期后单独申请。
三、注意事项
法律时效: 未满18周岁需由监护人申请,18岁以上本人办理 费用与时间
曾用名保留:原姓名将作为“曾用名”记录在户籍档案中
护照同步更换:中国护照改名后需重新申请,英文名可保留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