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将妻子名字加到期房房产证上的流程可分为以下步骤,需根据房产是否已抵押及贷款类型具体操作:
一、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结婚证(需在有效期内)
- 身份证(夫妻双方原件及复印件)
-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相关材料
(若存在)
- 首付款证明
- 贷款合同及还款证明
- 银行同意解除抵押函
二、操作流程
房产抵押解除(若已抵押)
- 前往贷款银行办理抵押解除手续,需支付手续费(公积金贷款100元,组合贷款200元)。
- 完成解除抵押后,房产将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提交过户申请
- 携带上述材料至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填写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表。
- 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需双方共同到场办理,不可委托他人。
缴纳费用
- 工本费:80元
- 地籍图费:5元
- 贴花费:25元
- 总计约110元(部分城市可能包含契税,需咨询当地政策)。
领取新房产证
- 10个工作日左右可领取新房产证,登记日期以房管局回执为准。
三、注意事项
时间周期
- 全程需15-30个工作日,具体以当地房管局效率为准。
费用差异
- 有贷房产需额外支付契税(税率通常为1%-3%),具体金额根据房产价值计算。
产权变更效力
- 新房产证生效时间为登记日期,此前购房合同依然有效。
四、特殊情况说明
婚前贷款房产: 需先签订房产更名同意声明,再办理过户手续,但需承担契税。 非婚房产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确认具体流程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