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变更(派出所办理)
提交申请 监护人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若已办理)及改名证明(派出所开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变更申请。
材料审核
公安机关会核对信息,若材料齐全,会在户口本“曾用名”栏添加原姓名,并更新现用名。
领取新户口本
完成变更后,领取新户口本,确保新名字已正式生效。
二、学籍调整(学校办理)
准备材料
携带新户口本、身份证、改名证明及原学籍相关材料(如入学通知书、成绩单等)到学校教务处或学籍管理部门。
提交申请
填写学籍变更申请表,上传户口簿扫描件至学校学籍系统,提交改名证明。
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通过后,会通知教育局部门更新学籍信息,包括毕业证、社保证卡等关联证件。
领取更新材料
完成学籍修改后,可领取更新后的学籍手册及相关证件。
三、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若孩子已入学,建议尽早办理户籍和学籍变更,避免影响正常学习。
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户籍信息一致,若材料不匹配可能导致审核失败。
特殊情况处理
转校学生需同时提供原学校学籍档案;
若出生证明未改名,学籍系统仍可接受户口本作为有效身份证明。
四、法律依据
户籍变更:
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未满18周岁需由父母或收养人申请;
学籍修改:学校需依据户籍变更证明及教育部门要求调整学籍信息。
通过以上步骤,改名后孩子可顺利入学并完成学籍登记。若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公安机关获取进一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