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司法考试选择罗翔老师的原因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教学风格:
罗翔老师的教学风格幽默风趣,擅长用生动的案例和法言法语来讲解复杂的法学知识。这种教学方式使得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有趣,易于理解和记忆。他高频率地重复某些法言法语和解题思路,有助于学生加深记忆和理解。
专业背景:
罗翔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教授和博士生导师,拥有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他在刑法和行政法方面都有深入的研究,能够为学生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个人热情:
罗翔对司法考试培训充满热情,他认为司法考试培训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帮助有理想、有抱负、有能力的人进入司法系统,为国家和社会服务。这种热情也感染了许多学生,激发了他们通过司法考试的决心。
生活需求:
罗翔在北京念书期间,由于生活开销较大,通过开设法考培训课程来维持生计。这一做法持续了大约十年之久,也说明他对法考培训有着深厚的情感和投入。
个人成就:
罗翔在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通过教学传授法律知识,实现个人价值。他的成就和影响力也使得许多学生选择跟随他学习,以获取更好的备考资源和指导。
综上所述,参加司法考试选择罗翔老师的原因主要包括他的教学风格、专业背景、个人热情、生活需求以及个人成就。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使得罗翔老师成为许多学生备考司法考试的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