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名字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主体与年龄要求
未满18周岁 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已满18周岁
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户口簿: 原户籍信息的核心证明文件。 原件及复印件。 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改名理由及申请人签字。 (二)补充材料 未成年人身份证:
申请书:
成年人:单位证明(在职人员)、学校证明(在校生)、居委会证明(无业人员)。
收养关系:收养证。
公证材料:16岁以上变更需提供公证。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申请,填写《变更姓名申请表》。
审核流程
- 派出所进行现场审查,确认材料真实性。
- 完成后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一般需15个工作日。
变更登记
审批通过后,原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栏标注,新名字正式生效。
四、特殊情况说明
姓氏变更: 未满16周岁一般不允许单独变更姓氏,但部分特殊情况(如母姓改为父姓)可申请。 费用与时间
后续事项:需办理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证件的更名手续。
五、注意事项
法律保障
改名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但需遵守《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
材料真实性
所有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可能导致变更失败或承担法律责任。
跨地区变更
若需在非户籍地办理,需先在原户籍地完成变更登记。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科,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