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标注词作者名字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注明原作者:
首先必须注明原作者,然后才是改编者姓名。否则可能构成侵权。
写出第一作者的姓:
通常只需要写出第一作者的姓(last name)即可。例如:“Smith and Zhang (2008) reported…”。
使用“et al.”:
如果有三个或更多作者,除非期刊有特别规定,否则只需要写出第一作者 + et al.。例如:“Smith et al. (2008) reported…”。
避免使用“etc.”:
etc.一般用来罗列事物,而不是代表作者。应避免用etc.来代替et al.。
提供详细信息(如果需要):
作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工作单位等。标注格式可以为:姓名(出生年份-)、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简历和研究方向(选填)。
遵循期刊格式:
不同期刊可能对作者信息的格式有特别要求,建议查阅目标期刊的作者指南以获取具体要求。
综上所述,标注词作者名字时,应首先注明原作者,然后是改编者姓名,使用“et al.”来表示多个作者,并遵循期刊的格式要求。如果需要提供详细信息,可以包括作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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