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必备证件
- 结婚证(需在有效期内)
- 身份证(夫妻双方原件及复印件)
-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可能材料
- 若房产证为贷款房产,需提前结清贷款并解除抵押
- 部分地区需户口簿(非必需,建议携带)
二、办理流程
前往房产管理部门
携带上述材料至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房管局大厅。
提交申请
- 在预检窗口告知工作人员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
- 填写《房屋共有权人申请表》(部分地区需现场签字)
费用缴纳
- 工本费:80元
- 地籍图费:25元
- 贴花费:5元
- 总计约110元(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审核与领取
- 完成现场审核后,等待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 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新房产证,新证将添加配偶姓名
三、注意事项
贷款房产的特殊要求
- 需先还清贷款并解除抵押,方可办理加名手续
- 部分地区需先到银行申请变更抵押人
费用差异
- 具体费用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管局
- 代办需委托他人办理,但部分地区禁止委托
时间周期
- 全款房加名约需10个工作日,按揭房需额外解除抵押流程
四、补充说明
若房产证上已有配偶姓名,需先办理注销原产权人手续,再新增共有人
公证处无法直接办理房产证加名,需通过房管局办理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房管局官网或电话确认最新流程及费用,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