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更改民族类型的名字,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书面申请
提交一份详细的书面申请,说明变更民族的原因和相关亲属关系。
提供必要文件
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离)婚证、出生证等相关证件。
如果根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需提供离婚证明;依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证明;依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收养证明。
社区和乡镇政府审核
向申请人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并由其调查核实情况。
县级民族事务部门初审
报经县级民族事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领取并填写《民族成份变更审批表》。
地市级民族事务部门审核
初审合格后,上报地市级民族事务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根据地市级部门审核通过的意见,逐级呈报到地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办理变更手续。
领取新户口本
审批通过后,携带相关证明到派出所领取更新后的户口本。
建议
提前咨询:在准备材料和提交申请前,先咨询当地民族事务部门或派出所,了解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避免因材料不齐全而多次往返。
确保材料真实: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以免影响变更申请的结果。
注意年龄限制:根据相关法规,年满20周岁的公民原则上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民族类型名字的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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