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异地改名字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提出申请
变更姓名的申请人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改名理由。
准备材料
提交《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变更申请书和单位或街道办、学校出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若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需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务农、经商等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人员,需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审核与审批
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并由县级以上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审批。
审批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给申请人。
办理手续
审批通过后,户口登记机关会收缴原户口簿内页和居民身份证,并为申请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领取新证件
申请人根据通知到派出所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
建议
由于异地改名字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
改名理由需充分且合理,以便户口登记机关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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