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加子女名字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赠与方式
签订赠与合同 赠与人与受赠人(子女)需签订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书),明确房屋赠与事项。
缴纳契税并公证
受赠人需凭原房产证、赠与书缴纳契税(按评估价值的1%-3%)并办理公证。
办理过户登记
提交材料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领取新房产证。
注意事项: 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赠与子女免征契税,但需公证; 若房产已抵押,需先解除抵押后方可办理。 二、买卖方式(适用于有房无贷或贷款已结清的情况)评估房产
需对房屋进行价格评估,确认过户价格。
办理抵押变更(如有贷款)
若房产有贷款,需先向银行办理抵押解除手续。
提交材料并缴费
携带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至房地产交易中心,缴纳契税(1%-3%)及工本费(约110元),办理过户登记。
注意事项: 有贷款房屋需额外支付公积金贷款转抵押费(组合贷款需200元,纯公积金贷款需100元); 新房产证可设定密码,初始密码由交易中心提供。 三、注意事项产权人到场
办理时需产权人(原所有人)及加名人(子女)共同到场;
费用差异:
- 有房无贷:约110元手续费(80元+25元+5元);
- 有房有贷:约130-330元手续费(含公积金转抵押费);
法律文书:
建议提前准备《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表》等材料,部分地区需提前预约。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可合法将子女姓名添加至不动产证,具体选择需根据房产性质、贷款情况等因素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