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栏应如何填写开发商名字需根据房产性质和具体情况判断,具体说明如下:
一、新房交易(期房或现房)
首选填写开发商全称 根据权威信息,卖方栏应填写开发商的 公司全称
(如“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而非楼盘名称(如“碧桂园XX府”)。 - 若存在多个开发项目,需完整标注项目名称及开发商全称,例如:“ 某开发商名 碧桂园XX府”。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合同签订时开发商以项目公司名义签约,需按实际签约方填写;
- 部分情况下可能涉及个人开发者,需以营业执照上的法人姓名填写。
二、二手房交易
一般情况
卖方栏应填写 原产权人姓名(即二手房当前所有人),而非开发商名字。 - 若原产权人为开发商(如开发未完成或存在产权纠纷),需在合同补充协议中明确说明产权归属变更情况。
特殊场景
- 若二手房为 期房转二手房,且原购房合同仍由开发商签订,卖方栏可填写开发商全称,但需在合同补充协议中注明房产已交付并转移产权。
三、注意事项
合同审核: 签订前务必核对房产证、土地证等权属文件,确保卖方为合法产权人; 税费承担
信息一致性:填写信息时需与购房合同、权属证书保持一致,避免因信息错误引发纠纷。
建议在签订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合同条款符合当地法律法规,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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