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字的变更,需根据年龄、原因及程序要求进行办理,具体如下:
一、变更姓名的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除随父姓或母姓外,以下情况可自主选择姓氏:
1. 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 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3. 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二、变更姓名的办理流程
(一)未成年人变更姓名
申请主体:
由本人或监护人(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所需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如有)、变更申请书;
办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
特殊情况:
父母离异只需一方同意即可申请。
(二)成年人变更姓名
申请主体:
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所需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单位证明(在职人员)或学校证明(在校生);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至派出所审核,通过后报地方分局审批,原名字将变更为“曾用名”。
三、变更姓名的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身份证件一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审批时效:
一般需1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审核,具体以公安机关为准;
证件更新:
变更后需重新办理身份证、社保、银行账户等;
法律约束:
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仍具法律效力。
四、其他相关事项
房产过户:若涉及房产,需通过赠与、买卖、继承等法律程序办理产权变更;
线上办理:部分地区(如重庆)支持“渝快办”线上办理,需填写申请表并上传身份证。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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