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编制笔试的考试内容和方法如下:
笔试内容
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
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基础知识和教学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
公共基础知识:涵盖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经济、人文等综合性的内容。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和 综合应用能力(D类):部分事业单位(D类)教育类考试会包含这两个科目。
笔试形式
通常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笔试准备
考生需要准备笔试准考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命题通常由大学、中小学、幼儿教师或专业出题公司承担。
面试
笔试通过后,考生将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形式可能包括试讲、说课、面谈、问答等。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设计、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等方面。
体检与考察
笔试和面试都通过后,考生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阶段。
公示与录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教育局将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将正式录用为教师编制人员。
建议考生:
仔细研究并了解当地教育部门的招考公告和考试大纲。
系统复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基础知识。
加强学科专业知识的学习,包括教材教法、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等。
关注时事政治和公共基础知识,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考题。
提前准备面试,进行模拟试讲和答辩练习,提高应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