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文案网—你身边的文案专家

巴士文案网—你身边的文案专家

司法考试怎么说

59

司法考试是中国的法律职业准入门槛,其正式英文翻译及相关说明如下:

一、官方英文名称

司法考试目前官方表述为 "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对应英文是 "Unified Legal Profession Examination"。该名称体现了考试对法律职业统一性的要求,自2018年改革后取代了原有的统一司法考试和律师资格考试。

二、考试性质与用途

考试性质

属于 法律职业准入考试,由司法部统一组织,是法律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必备条件。

考试用途

通过者可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等法律职业,或进入行政机关从事相关法律审核、行政复议等工作。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

客观题阶段

- 考试科目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等,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主观题阶段

- 在客观题成绩合格后参加,主要考察法律应用能力,采用案例分析形式,满分100分。

其他要求

考试需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法规的严格规范,通过后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历史沿革

该考试前身为 统一司法考试(2002年-2018年),2018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改革为 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1年正式实施新大纲。

以上信息综合了司法部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说明,确保准确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