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考试分数调转的问题,需根据考试类型和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处理,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数调转(如地区间调转)
调转条件 参加原考试制度下考试并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其成绩可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的全科合格证书。未取得5科合格成绩的考生,需等待新考试制度实施后,将2006-2009年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科目的合格成绩。
调转流程
- 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报考地点调转”功能模块;
- 选择原报考省份和拟调转省份,确认调转考区及剩余机位数;
- 提交申请并完成系统确认,注意调转申请提交后不可撤回。
二、会计考试成绩复核(针对单科成绩争议)
复核申请
考生对成绩有异议时,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通常为10个工作日)登录考试官网提交复核申请,需提供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及成绩证明材料。
复核流程
- 考试机构对试卷评分进行三轮评审,筛选出总分接近60分的试卷重新评分;
- 复核仅针对评分准确性,不改变原成绩排名;
- 复核结果通常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考生。
三、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 调转申请需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将无法处理; 信息核对
地区政策差异:不同地区对调转政策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考试机构。
以上流程及政策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最新公告为准,考生需关注官方通知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