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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舞弊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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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舞弊的惩处根据行为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一般违纪行为(情节较轻)

取消成绩与警告

携带非考试物品、未在规定位置存放资料、开考后交头接耳等行为,视情节轻重扣除20分或取消当科成绩,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暂停学习或退学

多次作弊或情节严重者,可能暂停学习或直接退学。

二、严重违纪行为(情节较重)

记过或留校察看

包括抄袭、传递答案、擅自离场、使用电子设备查询答案等行为,成绩记零并取消补考资格。

终止考试资格

伪造身份信息、交换试卷、故意销毁试卷等行为,取消当次及以后各科成绩,终止考试资格。

三、刑事处罚(情节严重)

组织考试作弊罪

组织作弊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的,依照组织考试作弊罪的规定处罚。

代替考试罪

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处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四、其他措施

罚款与拘留:

使用通讯工具作弊、泄露试题等行为,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拘留5-15日。

终身禁考:因作弊被取消考试资格后,五年内禁止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情节特别严重的,终身禁考。

行政处分: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需接受行政纪律处分。

处理流程

发现与调查:

通过监考、监控、举报等方式发现作弊行为,调查取证并召开听证会。

作出处罚决定:

根据情节轻重,取消成绩、记过、暂停考试或追究刑事责任。

申诉与上诉:

考生可提出申诉或上诉,最终调整处理结果。

考试舞弊的惩处需结合《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