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音乐考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和形式:
声乐
考生需要背谱演唱一首完整的声乐作品,不可自带伴奏,现场由钢琴伴奏。
评分标准包括:能完整地演唱曲目、节奏感强、不跑调、吐词咬字清晰、音乐表现力较好。
器乐
考生需要现场演奏一首完整的器乐作品或代表自己水平的音乐片段,曲目自选。
评分标准包括:能流畅演奏旋律、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艺术表现力。
舞蹈
考生需要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舞蹈种类为中国舞。
评分标准包括:表演连贯、完整、具有一定的节奏感和协调性、舞蹈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视唱练耳
视唱练耳为必考科目,包括视唱和练耳两部分。
视唱:考生视唱简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视唱题是现场抽题,钢伴考官给出标准音和旋律的第一个音,考生按照试题要求演唱唱名并划拍或击拍。
练耳:包括单音模唱和节奏模唱,考生需要现场听单音并用唱名或“啦”模唱,节奏模唱为四小节,考生可用“哒”模唱或掌模仿节奏。
建议
声乐:建议考生选择自己擅长且喜欢的歌曲进行练习,注意声音的明亮度、圆润度和音质纯净度,同时加强吐字清晰度和音乐表现力的训练。
器乐:建议考生选择能够体现自己水平的曲目,注重演奏的流畅性和对乐曲内容和风格的理解,加强演奏姿势和状态的练习。
舞蹈:建议考生选择自己擅长的舞蹈片段,注重舞蹈的连贯性和艺术表现力,同时加强基本功的训练,如肢体软开度和弹跳能力。
视唱练耳:建议考生多进行视唱和练耳的练习,特别是简谱视唱和节奏模唱,可以通过听音训练和节奏练习来提高自己的音乐素养。
通过以上准备和练习,相信考生能够在初三音乐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