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考试的算分方式如下:
笔试部分
一般职位:
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成绩 × 50% + 申论成绩 × 5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成绩 × 40% + 申论成绩 × 30% + 公安专业科目成绩 × 30%。
面试部分
一般职位:
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50% + 面试成绩 × 50%。
有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
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50% + 面试成绩 × 35% +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 15%。
其他说明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各科目满分为100分。
建议:
考生应根据自己报考的职位类型,明确各部分成绩的权重,合理分配复习时间。
注意各科目成绩的有效期和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免影响最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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