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用新名字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一、改名前提条件
年龄要求:
通常需年满18周岁,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改名理由:
需提供合法理由,如名字与生父/母姓不一致、个人信仰或生活需求。
二、改名流程
填写申请表 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领取《姓名修改申请表》,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修改理由及原名字的生僻字说明。
提交材料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申请表及审批表,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
审核与批准
派出所审核材料后,将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批通过后,会收到《准予变更姓名通知书》。
办理新证件
依据审批结果,到公安机关领取新的身份证、户口本,原名字将变更为新名字。
三、注意事项
法律文书更新
学校、工作单位等需同步更新姓名信息,建议提前联系相关机构报备。
费用与时间
改名需缴纳工本费,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办理时间通常为15个工作日。
特殊情况处理
- 生僻字替换: 若原名字含生僻字,可申请替换为常用汉字。 - 跨省改名
四、后续调整
高频使用新名 改名后需主动告知亲友,并在社交、工作等场景中坚持使用新名。
法律文书补办
驾照、银行账户等需重新办理,建议同时办理。
避免重名冲突
若新名与祖辈重名,需更换名字。
五、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有权依法变更姓名,但需符合法定情形。
建议:
改名前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律师,了解具体流程及可能遇到的问题,确保材料齐全、理由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