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房产加名字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已婚者必备)
-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单身者需提供单身证明
- 若涉及非直系亲属,需提供关系证明
二、办理流程
前往房产交易中心
携带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预检窗口,告知工作人员办理房产证加名配偶姓名的手续。
材料审核与缴费
-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齐全后,会发放办理号码;
- 支付110元手续费(含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
- 若贷款为纯公积金贷款,需额外支付100元费用。
领取新房产证
20个工作日内可领取新的房产证,初始密码由交易中心提供,需自行更改。
三、注意事项
费用差异
- 组合贷款需多支付200元,纯公积金贷款多支付100元;
- 非直系亲属加名可能涉及交易服务费、契税等额外费用。
法律保障
-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有房产可约定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需共同到场办理;
- 加名后若发生产权纠纷,建议办理公证。
特殊情况处理
- 未结婚者加名需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办理,涉及税费和过户流程。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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